獨立創作走向市場
--以《豔光四射歌舞團》為例
周美玲
2004年底,《豔光四射歌舞團》在41屆金馬獎上,囊括下「年度最佳台灣電影獎」、「最佳電影歌曲」、「最佳造型設計」三項獎時,的確連我都覺得意外。因為我還覺得自己只是個作夢的小孩,還在獨立創作的路上踽踽獨行著,怎麼可能和那麼…「主流的」金馬獎舞台有關?(奇怪,參加國際影展反而不覺得主流。)
不管感覺如何憂喜參半,這終究標誌著一個路徑:我們從獨立創作,逐漸向台灣的社會市場投石問路,這是台灣大多電影創作者都要歷經的路,而《豔光四射歌舞團》的推上戲院、金馬獎獲獎,終究標誌這樣的一個轉折、邁向大眾市場的一個起步。
記得《豔光四射歌舞團》宣佈拿到一百萬短片輔導金時,我剛從「2002台灣國際紀錄片雙年展」中,以「極端寶島」和「私角落」兩部創作紀錄片,雙雙拿下「國際競賽類的評審團大獎」和「台灣獎評審團獎」;於是前景暫被看好,而有機會與十月廣告公司商談下一部電影的合作。
當然,當時的首選就是改編已拿到一百萬輔導金的《豔光四射歌舞團》,我們雙方認真評估:「國片到底還有沒有機會佔有市場?」在這討論的過程中,監製符昌榮先生給我很多協助;但從許多資料數據上,我也逐漸看清:其實國片商機幾乎連苟延殘喘的空間都快沒有了--
例如:以2002年台北市首輪戲院為例,全年電影票房總額仍高達18億7700萬,與過去相仿;換言之,看電影的人口並未減少;但國產電影的全年總票房卻不到1000萬(只佔不到1%);而像這樣,國片票房佔全部電影總票房不到1%的情況,已經不是一年、兩年,而是十年來的悲慘事實了。
在國片這麼谷底的情況下,十月廣告最後決定還是對電影投資保持觀望態度,這是能令人理解的;但作為一個創作者,難道沒錢買顏料就不作畫了嗎?我不能這麼想;在這中間,我們再繼續努力,獲得「公共電視」投資一百四十八萬元,也等於先賣出了全球電視版權,及部分DVD視聽產品的權利。加上一百萬輔導金,共有兩百四十多萬元的本錢之後,我下決心不管有沒有投資者,我都要完成一部35mm規格的電影長片。
在經費窘困的情況下,我們訓練了一批台藝電影系的同學,以及有興趣、但沒經驗的志工朋友,組成劇組工作人員,並利用暑假拍片;令人欣慰的是,這批同學及志工都認真學習、盡力付出,並未讓我們的創作打折扣(任何影片表現不好的地方,都是導演的責任)。
經過艱辛的前置、拍攝到後製完成,一年多過去了,我也迅速累積負債,債台高築到了兩、三百萬元;但夢想卻尚未完成;因為拷貝出爐,還只是走到半山腰而已,我們還必須把影片推上戲院,讓演員、工作人員的辛苦結晶被大家看到,這整個經歷才算完整、登山才算告一段落。但上戲院其實是一件賠錢的事,因為做宣傳還要再燒掉一批鈔票。
所幸,影片甫完成,就獲得溫哥華等國際影展邀請,這代表有機會把影片賣到海外;果然在韓國受邀參加釜山影展之後,南韓的電影版權順利賣出去了,並且在接下來的「第一屆CJ亞洲獨立影展(1st CJ Asian Independent Film Festival)」上獲得了「觀眾票選最佳電影獎」,版權收入加上獎金,金額還超過國內票房,真是令人又悲又笑。難怪許多國片不得不走「影展型路線」,因為國外版權收入不見得輸給台灣票房,而且也不用辛苦地推片與宣傳。
不過,在影片中豐富本土美學、拓深文化深度,是我很重要的創作企圖之一;所以如果台灣觀眾不愛看,我是會覺得悵然若失的,所以在台灣推片,我也視作是爬山作功課的一部份。
雖然在國內外電影、DVD版權陸續賣出後,負債一點點減輕了,但我仍花了兩年的努力工作賺錢,才完全回到身家清白的那天。
以上是就影片資金及回收狀況,將《豔光四射歌舞團》的經驗略作分享,特別一提的是,「一百萬短片輔導金」是這一切汗水與淚水的源頭,深深一揖,特別感謝!!